雄安新区各用人单位、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广大经营主体和家长朋友们:
暑期已至,正值社会实践高峰期,为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坚决杜绝用工违法行为,规范未成年工用工管理,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暑期规范用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严守法律红线,坚决杜绝使用童工
各用人单位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(以下统称童工),不得以暑假工、学徒、临时帮工、实习、勤工俭学、社会实践、义工等任何名义变相招用童工从事经营性劳动,不得委托、通过中介机构介绍、招录童工就业。
用人单位招录务工人员时,必须严格核验务工人员身份证件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,落实“人证一致”核查要求,从源头杜绝童工用工风险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默许、纵容、包庇他人介绍、使用童工,不得接收未成年人自行上门务工、临时顶岗等违规用工行为。
根据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违规使用童工的,按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,同时责令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监护人,交通费、食宿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,在有毒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,依法从重处罚;责令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,将加倍处罚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童工就业的,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;职业中介机构介绍童工就业的,给予行政处罚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。
二、规范用工管理,严格落实未成年工保护规定
年满16周岁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,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招用,但必须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相关规定。一是严格入职核查,招录未成年工时必须逐一核验身份证原件,精准核实年龄信息,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,建立完善用工台账,做到一人一档、有据可查,坚决杜绝年龄核查流于形式、虚报瞒报年龄等问题。二是严格岗位限制,严禁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、有毒有害、高空作业、高强度体力劳动及其他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岗位。三是严格作息与薪酬管理,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、夜班、超时长劳动,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保障其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等合法权益。四是严格登记备案,按规定做好未成年工登记、体检等工作,落实专项保护措施。
文艺、体育、特种工艺单位等特殊行业确需招录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,须经人社部门依法审批,并严格保障其义务教育权利,一般用人单位无上述招录权限。酒吧、KTV、网吧等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,一律不得招录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三、落实权益保障,依法足额兑现劳动报酬
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,必须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明确薪资标准、工作时长、薪酬结算方式、发放周期等核心内容,严禁仅做口头约定、无协议用工。严禁通过劳务派遣、中介机构批量招录未成年工,不得扣押务工人员身份证件,不得收取押金、培训费、服务费等任何费用。
用工协议中约定的“试用期无薪”“未满工期不发薪”“自行离职无薪”等条款均属无效条款,不受法律保护。用人单位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雄安新区最低工资标准(目前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),必须按月足额发放,不得拖欠、克扣。
高温作业期间,符合条件的用工岗位须按规定足额发放高温津贴,严禁以防暑物资抵扣高温津贴。同时,建议用人单位为未成年工、暑期务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,有效防范用工安全风险。
四、强化监督管理,构建共治共管格局
学生务工行为,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年满18周岁,利用课余、假期等业余时间参与校外兼职、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的,均不属于法定就业范畴,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,双方构成劳务关系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保护。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劳务合同,明确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限、劳务报酬标准、发放时间、权责划分等内容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为后续纠纷处置、合法维权提供有效依据。若双方发生劳务争议,优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化解;协商无果的,务工学生可携带用工记录、薪酬凭证、沟通记录等相关材料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欢迎新区广大市民、群众、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使用童工、违规招用未成年工等违法行为,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将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、快速处置、严格保密。我们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,全力营造合法合规、安全有序的暑期用工环境。
特此提示!
附件:雄安新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方式
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
2026年8月6日
雄安新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方式
(一)雄安新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
电话:0312-5609569、16633337107
地址: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乐安街58号
(二)三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
1.雄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
电话:0312-6388116,地址:雄县文昌大街308号
2.容城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
电话:0312-5610035,地址:容城县容城镇金容北街22号
3.安新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
电话:0312-5320420,地址:安新县雁翎西路122号
(三)各新建片区管理委员会
1.容东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局
电话:0312-5609810,地址:容东片区八于街137号
2.容西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处
电话:0312-5620808,地址:容西片区福康东路35-5号
3.昝岗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处
电话:0312-5566162,地址:雄东片区兴易路社区服务中心C座
4.启动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处
电话:0312-5375689,地址:启动区荷香街291号

0312-5620650